據悉,從今年3月1日起,企業申請簡易注銷只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告即可,此舉將有效解決企業“出生容易死亡難”問題。
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目前,這些企業可以自主選擇辦理一般注銷或簡易注銷登記: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(簡稱未開業)的;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(簡稱無債權債務)的有限責任公司、非公司企業法人、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。
具體流程為: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先通過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四川)”的“簡易注銷公告”專欄向社會公告,公告期45天。省工商局將通過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臺”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相關信息推送至稅務、人社或商務等部門。公告期內,公眾、政府部門均可在“簡易注銷公告”專欄“異議留言”功能區提出異議并簡要陳述理由。公告期滿后30日內,企業可向登記機關提出簡易注銷申請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,登記機關當場受理并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簡易注銷的決定,將信息在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四川)”上公示,以供公眾查詢。
為方便企業快捷辦理簡易注銷登記,市工商局將設置簡易注銷登記窗口,為辦理企業最大程度地節約注銷時間和資金成本。
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是激發創新創業活力的又一舉措。若辦理企業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,將被登記機關依法撤銷注銷登記,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公示。對惡意利用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逃避債務或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,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相應的民事責任,投資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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